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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价值

房地产估价术语

  比较价值(sales comparison approach indication)是指采用比较法测算出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

目录

比较法

  比较法也称为交易实例比较法、市场比较法、市场法,称为比较法较为直观,容易理解。该方法是房地产估价的三种基本方法之一,其本质是以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为导向求得房地产的价值或价格。由于该方法是利用实际发生、经过市场“检验”的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来求得估价对象的价值或价格,所以它是一种最直接、较直观且有说服力的估价方法,其测算结果易于被人们理解、认可或接受。

  估价对象:指所估价的房地产等财产或相关权利。

  比较法估价操作步骤:

  1、收集交易实例;

  2、选取可比实例;

  3、建立比较基础;

  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5、进行市场状况调整;

  6、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

  7、计算比较价值。

  步骤3-6是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处理:

  价格换算一一建立比较基础。使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与估价对象价值价格之间、各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之间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价格修正--交易情况修正。把可比实例非正常成交价格处理成正常价格。

  价格调整一一市场状况调整和房地产状况调整。从可比实例“参考系”下的价格调整为估价对象“参考系”下的价格。

  比较法的应用:

  适用对象:住宅、写字楼、商业、标准厂房、房地产开发用地。

  不适用的物业:

  数量很少的房地产:特殊厂房、机场、码头、博物馆、教堂等。

  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学校、医院、行政办公楼等。

  可比性很差的房地产:在建工程。

  其他用途:用于测算房地产市场租金、运营费用、空置率、资本化率、开发完成后房地产价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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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附件: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306/20130628_224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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