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生产指数
工业生产指数是反映工业生产发展速度的指标之一。生产指数法,西方国家已普遍使用,对我国来说,是一种新的计算工业生产发展速度的方法。国家统计局决定从1997年开始试算工业生产指数,并将以生产指数法代替现行的不变价格法。
工业生产指数,是将各种产品产量的发展速度直接加权综合为实物量的综合发展速度。
工业生产指数的计算
计算工业生产指数的两个关键要素,一个是产品产量,一个是工业增加值的权数,掌握好这两点,就能保证生产指数的准确性。确定产品产量不可能用全部产品,只能选取代表产品。要掌握适度,选太多工作量大,选太少不足以反映产品结构。根据国家规定,年度代表产品约1000多种,月度代表产品约500多种。权数是对产品的个体指数在生产指数形成过程中的重要性进行界定的指标,在工业总体中比重大的产品或行业,权数也大,对生产指数的作用也大,权数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总指数的准确性。我国决定以工业增加值为计算权数的总量指标。
建国以来,一直采用不变价格工业总产值计算工业发展速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此法渐渐偏离了工业经济发展的实际,主要是转移价值部分增大,虚增了速度;多种经营生产模式的发展造成行业分类的误差;统计制度执行不严,总产值计算不准;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实施,工业生产的总量指标是增加值,再以总产值计算速度已不适当,因此必须加以改革。
工业生产指数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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