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价格
不变价格,是指固定不变的价格,因此也叫固定价格,它是用某一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来计算各个时期的产品价值,目的是为了消除各时期价格变动的影响,保证前后时期之间、地区之间、计划与实际之间指标的可比性。
在计算以不变价格表示的指标时,所用的基期也是不同的。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工农业产品价格水平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先后五次制订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不变价格和农产品不变价格,即从1949年到1957年使用1952年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7年到1971年使用1957年不变价格;从1971年到1981年使用1970年不变价格;从1981年到1991年使用1980年不变价格;从1991年开始使用1990年不变价格。同一年份利用不同的不变价格计算出来的数值是不一样的,如1990年工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为1159.95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则为1731.03亿元。
不变价格和现行价格的区别
在使用与价值量相关的各类统计指标时,要注意区分是不变价还是现价指标。一般来说,凡是没有标明按照某年不变价(或可比价)计算的价值量指标都属于现价指标;凡是没有标明扣除价格因素(或可比价)的增长速度也是以现价比较的增长速度。在对现价指标进行历史数据的对比时,由于指标包含了价格变动的因素,使用时应根据需要作扣除价格因素的处理。
不变价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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