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担保
人的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担保债的履行的担保方式。如保证。
人的担保概述
人保即指以担保人为履行债务进行保证的行为。当出现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形时,担保人便需负担起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的责任。在这一前提下,担保人需要用其全部的财产来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物保则是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将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对担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进行拍卖,从而优先从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中获取清偿。
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区别
人保和物保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
人保,即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人的信用作为担保的方式。
物保,即物的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这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是以物的价值作为担保的范畴。
在物保中,债权人可以通过对担保物的变卖和拍卖来实现债权,具有相对直接和快速的特点;而在人保中,债权人需要通过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来实现债权。
保证
保证,作为担保债权的一种,是指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履行主债务的担保形式。
1.保证是一种约定的担保形式,以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合同为基础。
2.保证人作为保证合同中提供担保的一方,必须是主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主债务人自己为自己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没有意义。
3.在保证的三方当事人中,并存两个债的关系,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债关系、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保证之债(从债)关系。在这两个债的关系中,主债权人既享有主债的债权,也享有保证权(从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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