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升规则
报升规则,又称为上涨抛空,即卖空的价格必须高于最新的成交价,该项规则起初是为了防止金融危机中的空头打压导致暴跌。我国证券市场在推行融资融券初期将严格执行报升规则来规范卖空者的行为。
中国的报升规则:“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因此,我国证券市场在推行融资融券初期将严格执行报升规则来规范卖空者的行为。
报升规则的发展
报升规则起源于美国,不过美国从2005年开始在pilot项目中逐步取消了报升规则,2007年彻底废除了报升规则。金融危机后美国市场上重新出现广泛的重设报升规则的呼声,2010年SEC重新制订了新报升规则,规定单日股价跌幅超过10%时,触发报升规则;而我国香港地区在1996年取消了报升规则,后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卖空价规则于1998年9月7日再度实施,此后香港证监局也曾于2007年考虑取消该限制,但至今未执行。欧洲地区一般不在卖空交易中设置该规则。
融资融券三大规则
报升规则属于融资融券三大规则之一。融资融券三大规则包括裸卖空、报升规则和保证金规则。
其中,裸卖空是指卖空者在本身不持有股票,也没有借入股票,只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在规定的T+3时间内借入股票并交付给买入者,这种卖空形式称为裸卖空。如果在结算日卖空者未能按时借入股票并交付给买入者,那么这被称为交付失败,但交付失败并非违法,即使交付失败,此项交易依然会被继续下去,直至交付完成。
信用保证金有初始最低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投资者在开立证券信用交易账户时,须存入初始保证金。设立维持保证金则是,防止信用交易的标的股票因市价变动,可能对券商产生的授信风险。
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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