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行为
死因行为是指行为人的死亡为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是典型的死因行为,只有在行为人死亡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死因行为的含义
死因行为,是指当事人对其死亡后的法律关系予以处置从而于其死亡后才发生约束力的法律行为,包括遗嘱、遗赠等。在德国法上,死因法律行为包括遗嘱、继承合同以及放弃继承合同。不同于遗嘱,继承合同由被继承人与继承人、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利的取得或消灭达成合意,不属于终意处分。
死因行为和生前行为的区别
死因行为和生前行为的区别有二:
第一,死因法律行为具有严格的形式要求。对于遗嘱而言,如果遗嘱形式不满足法律规定的要求,即使出于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亦不发生效力。德国法经典案例中,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以书面形式补充记载:“我死后,我的养女成为继承人”。弗卢梅认为,即使该表示符合纳税义务人的意思,也还必须将自书遗嘱记载下来,并表明它是遗嘱,填写纳税申请表不能称之为撰写遗嘱。因而,该补充记载不是死因处分行为。
第二,死因行为在死亡结果发生时产生效力。虽然某些生前行为以死亡为条件,却非死因行为,因为死亡不是其生效的条件。例如,人寿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不能将之视为死因行为,因为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死亡前已经生效,死亡只是保险公司履行义务的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以下是常见的分类方式:
1.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单方行为:仅需一个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行为,例如遗嘱、抛弃动产所有权等。
多方行为: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行为,例如合同。
2.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要式行为:法律规定必须采取特定形式才能生效的行为,例如不动产买卖合同需要登记。
不要式行为:法律未要求特定形式,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行为形式的行为,例如一般的赠与行为。
3.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
有偿行为:一方从对方获得利益时需支付相应对价的行为,例如买卖合同。
无偿行为:一方从对方获得利益而无需支付对价的行为,例如赠与合同。
4.诺成行为与实践行为
诺成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行为,例如买卖合同。
实践行为: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行为,例如借用合同。
5.主行为与从行为
主行为:能够独立存在的行为,例如借款合同。
从行为:依附于主行为而存在,主行为无效或消灭时从行为也随之无效或消灭的行为,例如担保合同。
6.束己行为与涉他行为
束己行为:仅对行为人自身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例如一般的合同。
涉他行为:涉及第三人利益或义务的行为,例如债务承担协议。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生前行为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