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是指依据《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而设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科目编码为1031010。即在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310款)科目下设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31010项)科目,反映地方政府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偿还资金来源举借的专项债务对应项目形成的,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外的可用于偿还专项债务的收入。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该费用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专项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市政设施的建设。
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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