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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回售条款

可转债术语

  附加回售条款是指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如果可转债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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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回售条款注意事项

  第一个,附加回售从可转债上市到退市期间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第二个,附加回售被触发后,公司会在回售通告里会写明申报的时间区间也就是申报期,如果这段申报期内投资者不实行回售的话,就等于这次回售自动弃权了。所以,我们如果需要申报回售就一定要看好日子,按时申报。

附加回售条款的套利方式

  附加回售条款的套利方式,我们分三步走。

  第一步去可转债相关网站,如集思录等网站查找改变了募资用途的可转债,网站首页可能会出现一些最近投资提示消息。

  第二步,如果转债价格在回售价以下,就买入可转债。

  第三步,回售给公司或者等待可转债价格上涨后直接卖出。

  第一种是回售给公司,这种情况是公司愿意接受回售,也就是愿意还钱,愿意以100多一点的价格从投资者手中接回债券。

  第二种是等待可转债价格上涨后卖出。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本质上还是因为公司不想还钱。当公司可转债在回售价以下时,投资者会选择把可转债卖给公司,因为这是一笔合理又稳妥的的买卖,投资者当然要做了。但公司不想还钱啊,他们就得想出法子来避免还钱,第一个好用的方法就是发布利好,因为发布利好会让正股上涨,那可转债也会大概率跟涨,第二个好用的方法是下修转股价,只要公司股价满足下修条款,公司就可以实施下修,而下修是可能会让可转债价格上涨,只要价格涨到回售价以上,投资者就会转而在市场上和其他投资者交易,而不是回售给公司了,这个时候公司的还钱危机就解除了。

回售条款

  回售条款是作为可转债债券属性的一个重要条款,分为有条件回售和附加回售两种。

  一、有条件回售

  有条件回售,是指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将手中持有的可转债以特定的价格卖回给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无权拒绝此项交易。例公告:公司股票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发行人等等。

  简单理解就是该转债对应的正股价格在较长时间内没有良好的表现,可转债持有人长期无法通过转股实现盈利,此时,持有者有权按照公告规定的收益率将所持转债卖给发行人。当然,假如此时可转债的市场成交价格高于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不进行回售,回售只是发挥转债债券属性,对投资者的利益进行保底性保护。

  二、附加回售

  附加回售,就是假如上市公司通过可转债募集到的实际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可转债持有人可以享有回售的权利。如有资金用途变更,上市公司会及时发布公告,此时,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持有人可选择性的进行回售。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些可转债没有设置回售条款,需要研读公告。

  总结:回售条款充分发挥了转债的债券属性,可作为可转债的兜底条款,实际上,在可转债这样的小众市场里,充分利用回售规则可以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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