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入是指依据《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而设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入”,科目编码为1030175。即在政府性基金收入(10301款)科目下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入”(1030175项)科目,反映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政府性基金收入(10301款),反映的是国家根据相关规定向公民、法人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概述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国家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基金使用范围包括: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
(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电器电子产品生产销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及相关信息采集发布支出;
(三)基金征收管理经费支出;
(四)经财政部批准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相关的其他支出。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缴纳的对象: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规定履行基金缴纳义务。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包括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和代工生产企业。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应缴纳的基金,由税务局负责征收,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缴纳的基金,由海关负责征收。
基金缴纳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基金缴纳义务人销售或受托加工生产相关电器电子产品,按照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缴纳基金。
计算公式为:应缴纳基金=销售数量(受托加工数量)*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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