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基金
基本养老基金是指企业依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设立的第301号科目,属于基金类科目,基本养老基金科目核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的滚存结余。
基本养老基金的账务处理
1、期末,应将各项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基本养老金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各项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离退休金支出”、“医疗补助支出”、“死亡丧葬补助支出”、“抚恤救济支出”、“管理费用”、“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科目。
2、本科目余额为历年积存的基本养老基金结余。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概述
基本养老,全称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三大支柱中的第一支柱,也是养老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基本养老是国家强制实行,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来筹集资金,为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基本养老由两大块组成,包括参保人员主要为城镇从业人员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一般居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支出项目:
1、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1)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支出。
(2)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
(3)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
2、转移支出:
指跨统筹地区或跨制度流动转出的个人账户资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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