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之债
可分之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债权或者债务是可以分割的债。可分之债的中的各债权或者债务无共同目的,故对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原则上不对其他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产生效力。
可分之债分割标准
(1)是否损害债的目的。若损害债的目的则为不可分给付,反之则为可分给付;
(2)是否约定予以禁止分割;
(3)其债权或债务之分割是否符合交易习惯以及标的物的用途。
可分之债的效力
就可分之债而言,能够形成按份之债。债务人可以其份额向债权人分别履行,且可以实行部分免除、抵销等。
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
可分之债是以同一可分给付为标的,其债权可分享或其债务可分担的多数人之债。不可分之债是以同一不可分给付为债的标的的多数人之债。划分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的主要意义在于不可分之债不允许部分履行,可分之债可以分割履行,从而维护物的整体利益。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的区分是以给付是否可分为标准进行的划分。二者都是复数主体之债,债权人或债务人须为多数人,但二者的区别也十分明显:
(1)可分之债须以同一可分给付为债的标的,这是与不可分之债的本质区别所在。
(2)可分之债的债权与债务由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按一定份额分享与分担,不可分之债的债权与债务由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共同享有或者共同负担。
(3)按份之债的给付各自独立,而不可分的给付是统一不可分的,即便人为的进行分割,也将失去或者减损应有的价值。
(4)按份之债由其独自的适用规则,不可分之债原则上适用连带之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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