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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跟单托收

  出口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将出口业务单据和向国外客户收款的跟单汇票提交银行,由银行寄往国外代理行(一般是国外客户合作银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结算方式

  出口跟单托收有即期付款交单(D/P)、远期付款交单(D/P)和远期承兑交单(D/A)三种形式。

目录

出口跟单托收的业务优势

  1、出口跟单托收基于商业信用,代收行与托收行均以受托人身份办理业务;

  2、费用低廉,有利于企业节约财务费用、控制成本;

  3、与信用证业务相比,手续简便,易于操作;

  4、与赊销方式相比,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较小,进口商只有承兑或付款后才能提取货物。

出口跟单托收的适用情况

  1、了解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并且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备货和发运;

  2、当出口商处于卖方市场的时候,宜选择付款交单(D/P)方式;

  3、当出口商处于买方市场,且进口商要求给予融资便利,可选择承兑交单(D/A)方式。较赊销方式而言,有一定付款保证。

出口跟单托收业务办理

  1、企业出口取得有关单据后,委托银行办理对外跟单托收,应填写托收委托书,明确托收方式,即付款交单(D/P)或承兑交单(D/A),如未注明,出于为企业的货物安全考虑,银行将按付款交单(D/P)方式处理。

  2、企业可向银行指定国外代收行(一般是国外客户合作银行),但如银行与该指定银行无代理关系,或企业未指定代收行,银行可代替企业选择国外代收行。

  3、若企业拟减额、延长付款期限或改变交单条件等,只须及时向银行提出书面指示即可。

出口跟单托收的风险

  出口商依靠的仅仅是进口商的信誉,因为出口商与委托行的关系,委托行和代收行的关系都是代理关系,货款是否收回,银行无义务,是商业信用。

  2、进口国外汇、外贸管制风险。

  3、商品本身的风险。如商品降价,过时,违反海关或卫生当局的规定等。

  4、进口商拒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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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托收结算方式_深圳市商务局网站   http://commerce.sz.gov.cn/ztzl/zcq/tsfw/jrfw/jrcp/sztsjrcp/gjyw/gjjsjccp/content/post_7996228.html

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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