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宽免
个人宽免,也称个人减免,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给予个人所得中的扣除。通常是一种为了纳税人本人及其爱抚养人、妻子、孩子及贫困的扣除个人宽免。现在,在给予儿童减免的国家中有一种倾向,即对纳税人的儿童供养给予现金津贴而逐步取消对该儿童的税收减免。
国外的个人宽免
日本的个人宽免
宽免额的专业说法是免征额,即所得在免征额范围内,不用缴纳所得税。像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是3500元,如果一个人的工资没有纳税工资没有超过3500元,则吧纳税,超过3500元,比如工资是4000元,则对超过部分500元纳税。
根据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长期的和非长期的居民纳税人可以为他们自己、配偶和亲属申请个人宽免(国税宽免为38万日元,地方居民税宽免为33万日元)。
此外,收入总额未达到1000万日元的夫妇,配偶还可享受特殊宽免(国税最高宽免额为38万日元,地方居民税最高宽免额为33万日元,具体数额取决于配偶的收入)。还可以为16~22岁的亲属申请特殊的宽免(国税宽免额为25万日元,地方居民税宽免额为12万日元)。一般而言,非居民是不可以享受任何减税的。
美国的个人宽免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中,在计算应税所得时,纳税人本人及其赡养的人口每人每年可减除一定的所得额不予征税,这就是宽免额。美国税法中有关宽免额的规定耐人寻味,值得一提。
首先,是关于纳税人本人及其配偶的宽免额。显然,纳税人本人的宽免额可以从本人所得中进行扣除。但事情往往并不是绝对的:如果此纳税人的宽免额在彼纳税人的所得中进行了扣除,那么,此纳税人本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宽免额就不能再进行扣除。可见,税法是严肃无情的,绝对不会允许一个人的宽免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人的所得中进行扣除。至于纳税人的配偶,如果没有收入、或有收入但与纳税人联合申报纳税,其宽免额是可以在纳税人所得中扣除的。当然,这里的前提也是:纳税人配偶的宽免额没有在其他纳税人的所得中进行扣除。
中国的个人宽免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方法予以明确。
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人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双方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的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的继续教育可选择本人扣除或者其父母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一包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由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夫妻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按每月1500元;除上面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大于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等于100万的城市按照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此外,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婴幼儿照顾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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