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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离岸贸易

  新型离岸贸易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目录

新型离岸贸易的内容

  01 离岸转手买卖

  指国内贸易商自境外采购货物、并将货物在境外销售,货物在境外直接流转,不进出中国海关关境,并相应跨境支付采购款项和收取销售款项的贸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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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全球采购

  指跨国公司体系中具有全球采购中心功能的国内企业,自境外进行集中采购货物并进行集团下全球货物资源配置,货物不进出中国海关关境,国内采购中心企业需跨境支付采购款项,并自集团下获取货物一方收取货款的贸易形式。

  03 境外委托加工

  指国内企业自境外采购原材料、零部件等,委托境外第三方进行加工,原材料、零部件直接发往第三方工厂,不进出中国海关关境,并跨境支付采购款项,且该批物资最终作价于总体工程款收回的贸易形式。

  04 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

  指境外承包工程企业自境外采购工程所需物资、直接发往工程地使用,货物不进出中国海关关境,并跨境支付采购款项,且该批物资最终作价于总体工程款收回的贸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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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离岸贸易政策

  2021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明确提出:“释放新型贸易方式潜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支持银行探索离岸转手买卖的真实性管理创新,基于客户信用分类及业务模式提升审核效率,为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提高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

  2021年11月,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202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层面鼓励发展离岸贸易业务。《通知》规范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定义,明确了银行审核要求,在防范风险前提下,人民银行、外汇局对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跨境资金结算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支持离岸贸易发展。《通知》要求银行从强化事前尽调、实施客户分类、优化业务审核、加强事后监测等方面开展尽职审核,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指导银行按照回归业务本源的原则,重点支持基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以及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等目的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其中在部署外贸创新发展试点时,明确要求培育一批离岸贸易中心城市,支持创新发展离岸贸易,该项工作由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7月,北京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北京市促进离岸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六个方面,提出了14项措施:

  一是建立离岸贸易协调工作机制。将离岸贸易创新发展纳入“两区”国际商务服务协调工作组工作范畴,对离岸贸易创新发展、平台建设、配套服务、结算融资便利化、风险防控等加强统筹,对重点项目、重大问题、特殊诉求加强协调。

  二是推进跨境结算便利化和融资便利化。着眼提高诚信合规企业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提高银行展业能力、为企业提供离岸贸易融资便利、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形成4项措施。

  三是完善监管保障措施。包括建立灵活精准的合议审核机制、完善离岸贸易统计体系2项措施。

  四是强化离岸贸易要素保障。聚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贸易人才引进力度,推出3项措施。

  五是促进离岸贸易创新发展。从设立离岸贸易创新发展集聚区、支持自贸试验区建立离岸贸易服务中心、支持离岸贸易总部企业发展三个方面,安排3项措施。

  六是加强离岸贸易风险防范。实施综合监测管理,防范虚假或构造交易、骗取融资等异常行为。

新型离岸贸易的解读

  要理解“新型离岸贸易”,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离岸贸易”。在传统的离岸贸易里,中国企业作为参与方,也就是货物的供应方,通过开设在新加坡等地的离岸公司,将中国的产品“卖向全球”。

  专家表示,由于全球贸易竞争日趋激烈,中国企业需要跳出传统的贸易思维参与全球贸易。“新型离岸贸易”,主要指的是发展由我国境内的公司主导的离岸贸易,本质上来说,是中国企业从货物的供应方,变身成像新加坡等离岸经济体那样的服务角色,将除中国之外的其他国家货物卖向全球。

  实现从“买中国、卖全球”到“买全球、卖全球”的价值链跃升,这对我国提升对全球贸易资源的掌握能力,助力建设贸易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新型离岸贸易“新”在哪儿?

  “新型离岸贸易”一词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亮相,被列为培育外贸新增长点的重要举措,这释放了怎样的信号?新型离岸贸易的“新”又体现在哪?

  中国当前发展的新型离岸贸易,最突出的一个“新”变化,就是角色的“新”。我们国家利用自贸试验区等经济区域,设立自己本土的离岸公司来主导离岸贸易的发展。

  过去是参与,现在是主导。过去我国是货物供应方,现在我国是离岸贸易价值链的主导方。它的“新”还体现在数字化、服务化的新趋势。新型离岸贸易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与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新业态深度融合,实现了业务模式的创新和拓展。此外,我国发展的新型离岸贸易,一般需要依托数字化监管平台,利用现代科技对离岸贸易业务真实性进行监管。

  “新型离岸贸易”一词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亮相,被列为培育外贸新增长点的重要举措,这不仅彰显了新型离岸贸易在国家政策层面的全新定位,更预示着我国外贸内涵更加丰富,有利于推动外贸新业态发展、提升我国外贸的质量和效益。

  新型离岸贸易将成未来外贸发展新趋势

  发展对外贸易是我国保持内外经济活力,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关键之举。专家表示,新型离岸贸易将成为未来外贸发展的新趋势,为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我国已连续8年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同时,中国已成为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并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3个自贸协定。

  在此背景下,推进发展新型离岸贸易有利于我国外贸主体超越本土资源限制,培育外贸新模式和新动能,是适应国际贸易趋势变迁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减少或规避贸易摩擦,加快布局并提升全球新型贸易价值链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新型离岸贸易发展迅速,上海、海南自贸港、深圳、青岛等地已成为重要增长极,在政策扶持和平台发展等方面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

  未来,新型离岸贸易所带动的“本土总部+全球生产”以及“买全球、卖全球”业务模式,将成为外贸发展的重要趋势,为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新型离岸贸易发展前景

  新型离岸贸易并非某些类别固定的贸易方式,其内涵和形式随着时代不断发展。离岸贸易(Offshore Trade)指的是货物贸易标的商品不进出一国或地区关境的贸易活动。离岸贸易的出现反映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变得更为复杂情况下,各方参与国际贸易方式的多元化。早在20世纪80年代,作为自由港的香港等国际贸易中心就将发展离岸贸易作为重点。以香港为例,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统计,1988年时香港的离岸贸易额仅有转口贸易额的一半,不足1300亿港元。上世纪90年代,在内地对外经贸联系日益广泛,尤其长三角经济崛起和台商赴大陆投资快速增加的背景下,香港的货物进出口显著下降,离岸贸易迅速增长。2000年,香港的离岸贸易额首次超过转口贸易额,跨过了1.4万亿港元门槛。新加坡企业发展局认为,新加坡在离岸贸易中的重要地位既来自于其地理和文化优势,使其可以组织各种航运、物流和金融,更由其保持开放和稳定的政策环境所支撑。目前,新加坡已经聚集了4200多家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更成为铁矿石、橡胶和液化天然气等国际大宗商品的交易中心,对市场价格有着较强的影响力。

  伴随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离岸贸易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新型离岸贸易应运而生。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外贸服务向专业细分领域发展,而稳步推进离岸贸易发展成为其中的4项工作之一。《意见》提出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强离岸贸易业务创新,支持具备条件并有较强竞争力和管理能力的城市和地区发展离岸贸易。2021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以发展离岸贸易释放新型贸易方式潜力。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在2022年1月24日开始实施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的金融服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内涵和外延,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助力外贸发展

  作为全球贸易大国,中国外贸的发展并非仅由规模驱动,不断创新的贸易业态也在助推贸易释放新的活力。2014年以来,跨境电商、集中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相关引导和支持措施持续发力,为发挥各贸易伙伴优势、开展互利合作打开了更多空间。

  为了响应市场需求、不断探索制度创新,各地自贸试验区积极探索新型离岸贸易发展。上海出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实施细则》,引导和促进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广东制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行动方案》,提出支持离岸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新型离岸贸易“白名单”制度,推动离岸贸易业务发展。

  发展新型离岸贸易,对于提升中国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影响力、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当前全球贸易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关税壁垒不断增加,而且变化频率加快,使得全球供应链网络需要作出响应。传统的国际贸易所依赖的生产制造业基础和消费市场都在发生持续变化,供需对接的难度持续增加,贸易变得更为零散。其次,产业的国际转移仍在持续进行,越来越多国家大力发展制造业,努力提升本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也不断形成新的供应能力。中国企业在全球贸易中扮演的作用因此持续改变,不再是单纯的供给方,应该具有更强的影响力。新加坡的经验说明,通过发展离岸贸易,即便本土不具有庞大的供给或需求,依旧可以在全球贸易体系中拥有较强话语权,吸引跨国公司总部集聚。以数字技术为支持,探索发展新型离岸贸易,匹配资源,减少贸易活动受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的冲击,满足市场需求,有利于中国外贸的高质量发展。

  做好协调配套

  作为新事物,新型离岸贸易的发展需要做好引导和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新型离岸贸易”意味着并非所有地方都适合发展新型离岸贸易,应避免一哄而上的盲目发展。不过,新型离岸贸易的发展条件与传统国际贸易有所不同,由于并不涉及直接的货物通关,海关的通关便利水平、是否拥有庞大的市场腹地或强大的生产制造支撑体系不再是限制因素。相比而言,为有相关发展需求的企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便捷的人员流动条件、发达的服务产业配套和充分的数据通信保障更为重要。

  促进新型离岸贸易的发展,应加大与国际贸易伙伴的制度协调,保障货物贸易发展环境的稳定和较低成本。加强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的协作,提高相关商品海关查验的标准或规范一致性,提高通关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形成正向的信息反馈机制,为离岸贸易所需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重定向和一致性匹配创造更好条件。

  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促进新型离岸贸易中的作用。金融在促进业务发展、保持贸易稳定和防范违规资金流动等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离岸贸易所需的金融支持,涉及跨国金融监管协同,需要在交易、信用等数据交换,企业监管和反洗钱等多个层面加强互动,并建立包括各类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等主体力量共同参与的促进机制。

  培育差异化的新型离岸贸易集聚地。一类集聚地有着传统的贸易基础,可利用贸易专业人才集中、企业集聚的优势,鼓励和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通过发展新型离岸贸易延展全球贸易优势,稳定和扩大贸易规模,增强国际贸易话语权。另一类集聚地在数字经济领域优势较强,拥有数字技术、金融资源,可以离岸贸易数字化平台为抓手,通过专项投融资政策,探索新型离岸贸易的机遇,吸引跨国公司建立地区总部,高效发展全球贸易网络。

  做好新型离岸贸易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通过数字技术、区块链技术等方式加强对主观或客观风险的识别、预警,协同各方做好及时处置,控制风险敞口。同时,应做好不同业态模式贸易间相互影响的跟踪,新业态的发展不应对传统贸易冲击过大,更不能影响中国经济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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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离岸贸易是什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https://www.bjdx.gov.cn/bjsdxqrmzf/zwfw/ztlm/lqjs/lqzx/1963892/index.html
[2].  从“买中国、卖全球”到“买全球、卖全球”,新型离岸贸易解读来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委员会   http://www.ccpitzj.gov.cn/art/2025/3/18/art_1229641079_48017.html
[3].  新型离岸贸易发展前景广阔|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fgw.shandong.gov.cn/art/2025/4/8/art_91665_10463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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