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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通俗地讲,就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登记。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确立不动产权利的基础,是确保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的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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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首次登记

  通常我们所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大确权”手续,指的就是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商品房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须在开发企业办理首次登记后,购房业主才能办理转移登记,领取自家的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要办理其他类型的登记,如增量商品房转移登记(即一手房办证)、抵押登记等,对应建筑物需先完成首次登记。

首次登记的适用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或者其他法人和组织经批准建设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工业生产用房等用于开发项目或自用的,在项目竣工后,可以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商品房首次登记)。

首次登记需要准备的资料

  除了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等材料,还需要提交不动产权属来源及权籍调查成果材料。

  不动产权属来源文件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历史用地权属来源文件,以及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和房屋竣工文件。

  一般房屋建设工程须办理联合验收,申请房屋首次登记时,提交《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等资料,免予提交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限额以下小型房屋建筑工程,也就是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含扩建、加建、改建,建筑面积以规划核实意见书的记载为准)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可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竣工验收,申请房屋首次登记时,除验收材料外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包括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和不动产附图;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还需提交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土地权属来源界线图以及宗地图。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现在,企业或者个人办理房屋权属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准登记后,生成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如果企业或者个人后续确需纸质证书的,也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窗口申请补领。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与纸质介质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核验有效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可以在房屋交易、登记、户籍管理、入学、企业开办等多个领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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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不动产登记“小白攻略”之“首次登记”   https://ghzyj.gz.gov.cn/sjb/xw/gzdt/content/post_9538605.html
[2].  不动产登记知多D③|商品房首次登记   http://nr.dg.gov.cn/gkmlpt/content/4/4000/post_4000858.html#626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