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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标志

  统计标志(简称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特征或属性的名称。通常分为品质标志和数量标志两种,品质标志表明事物属性方面的特征,只能用文字表示,例如人的性别、文化程度;数量标志表明总体单位数量方面的特征,例如人的年龄、工资。数量标志的具体表现值称为标志值。统计指标就是根据总体单位某一数量标志的标志值汇总计算得到的。在统计研究中,品质标志主要是作为统计分组的依据,进而计算出各组的总体单位数。数量标志除作为分组依据计算总体单位数外,还可以进行许多其他计算,如计算单位产品成本、人均劳动生产率等。

  在数量标志中,不变的数量标志称为常量或参数;可变的数量标志称为变量。由于变量的函数仍为变量,所以由可变数量标志构成的各种指标也称为变量。变量的具体表现值称为变量值或标志值。变量按其取值的连续性又分为连续变量和离散变量两种。离散变量的取值表现为整数,通常以计数的方法取得,如人口数、企业数等。连续变量的取值是连续不断的,相邻两值之间可以作无限分割,其数值必须用度量或测量的方法取得,如人的身高、体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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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和统计标志的联系

  ①统计指标的数值是由构成总体的各总体单位的同一数量标志值汇总而来的。如研究某市民营经济税收上缴情况,则该市民营经济上缴税收总额就是该市所属各民营企业上缴税收的总和。这里,该市民营经济上缴税收总额就是统计指标,而各企业的上缴税收额则是数量标志。

  ②统计指标和数量标志之间存在着变换关系。由于统计研究的目的不同,原来的总体如变成总体单位,则相应的统计指标也就变成了数量标志(这时,指标名称变成标志,指标数值变成标志值或变量值),反之亦然。例如,在研究某企业职工情况时,该企业的全部职工是总体,该企业的工资总额为统计指标。当研究该企业所属的某行业协会职工工资时,该企业就是总体单位,该企业的工资总额就从原来的统计指标变为数量标志,具体的工资总额就变为标志值或变量值。

统计标志和统计指标的区别

  ①说明的对象不同。统计指标是说明总体数量特征的,而标志则是反映总体单位特征的。

  ②具体表现不同。统计指标都可以用数值表示,而标志既有能用数值表示的数量标志,又有不能用数值表示的品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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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指标解释:统计指标、统计调查及统计制度_河北省统计局   http://tjj.hebei.gov.cn/hetj/ztbd/zbjs/101528709240127.html

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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