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高级搜索
会计百科  >  经济  >  期前追索权

期前追索权

  期前追索权是指在汇票上所记载的到期日到来之前,因发生到期付款的可能性显著减少的情况而提前进行追索的权利。

目录

期前追索权的发生原因

  对于远期汇票来说,持票人还可能在到期前取得追索权。在票据记载的到期日到来之前,如果发生了特定的事由使到期付款已经不可能或者可能性显著降低,法律赋予了持票人在到期之前就进行追索的权利。这种追索权,称为“期前追索权”。

持票人取得期前追索权的情形

  根据《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持票人取得期前追索权的情形主要有:被拒绝承兑(包括承兑附条件);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但是,我国当前的汇票一般不存在个人作为付款人的情形。即使是商业承兑汇票,也是在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使用。《票据法》该条规定的是一般法理。

附件列表


0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基金托管人    下一篇 到期追索权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_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banshi/2005-07/11/content_13699.htm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