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税负
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缴纳的税额。一般用实际负担率来反映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即用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实纳税额占其实际收益的比率来表示。
实际税负是纳税人实际承担的各种税费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又称为“大口径宏观税负”。国际上通常所说的宏观税负在我国指的是实际税负。
实际税负与名义税负的比较
按负担的内容划分,税收负担可以分为名义税收负担和实际税收负担。
名义税负是纳税人按法定税率和计税依据计算的实际税负,实际税负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正如纳税人不一定是负税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名义税负也不一定等于实际税负,对具体纳税人而言,税收负担除了名义税负的影响外,还要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以及征管水平高低的影响。要减轻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尚需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加强精细化管理,公正执法,降低企业涉税风险等。
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应履行纳税义务而承受的一种经济负担。税收负担是国家税收政策的核心。税收负担,从绝对额考察它是指纳税人应支付给国家的税款额;从相对额考察,它是指税收负担率,即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其计税依据价值的比率,这个比率通常被用来比较各类纳税人或各类课税对象的税收负担水平的高低,因而是国家研究制定和调整税收政策的重要依据。任何一项税收政策首先要考虑的,就是税收负担的高低。税负水平定低了,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定高了,又会挫伤纳税人的积极性,妨碍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一般说来,税收负担水平的确定既要考虑政府的财政需要,又要考虑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
实际税负和名义税负的计算
税负的计算公式为:
1、增值税税负率=实际交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的实际销售收入×100%。
2、所得税税负率=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销售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3、主营业务利润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4、印花税负担率=(应纳税额÷计税收入)×100%。
宏观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感差异
宏观名义税负与居民、企业实际税负感存在较大差异的矛盾。税负高低是中国近年来争议比较多的一个问题。从调查来看,企业和居民普遍反映税负过重,并认为这是抑制企业发展和居民消费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从指标数据国际比较来看,目前我国的宏观税负并不高。按照统一口径衡量,无论是小口径、中口径,还是大口径,近几年我国的宏观税负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大致相当,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这与居民、企业实际税负感之间形成明显差异。降低企业和居民的税负感意味着需要减税,而从宏观税负水平视角来看,又似乎不存在多少减税的空间。因而,看似存在难以有效解决的矛盾。
为何宏观名义税负与居民、企业实际税负感存有明显的差异?
认识这一问题——宏观税负不是很重、企业和居民的税负感却非常之重,即“宏观不重、微观重”,首先必须明确衡量税负高低的标准是什么。宏观税负只是衡量总体税负水平的一个指标,它无法反映微观主体的税负结构状况。同一宏观税负水平,给不同的微观主体带来的税负感并不一样。不能简单地以宏观税负的高低,来衡量微观主体税负感的轻重。同样,衡量不同微观主体税负的轻重也不能只用某单一指标,否则,就可能得出错误结论。例如,有人认为当企业税负重,主要是由于间接税为主的税制体系造成,企业承担了大部分税,而居民税负偏低。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普通居民的税负感同样较重,显性的纳税额较少,并不意味着税负轻。
不同纳税主体的税负感重,其原因并不相同。对企业而言,衡量其税负轻重的一个较为有意义的指标是企业纳税额与其利润的比较。虽然这一指标也存在一些缺陷,并不是十分严谨,如统计口径存在交叉、重复计算问题,但仍可用其大致观察企业税负感的轻重。当前企业普遍认为税负较重的一个原因,就是在经济下行期,随着企业利润的下降,税负重的问题凸显出来。实际上,企业税负感重的原因,除了来自于缴纳的税收之外,还有大量的来自政府部门的费、基金、乱摊派和乱罚款以及来自于中介、行业协会等机构的收费等。
而居民税负感则与居民的实际支付能力、生活成本以及公共服务状况密切相关。对于低收入者而言,虽然个人所得税等显性纳税不多,但由于我国间接税占大头,因而承担的隐性税负并不一定低,加上公共服务相对欠缺,致使其支付能力下降,尤其是在居民住房、医疗等生活成本较高的情况下,造成其税负感相对较重。对于中等收入者而言,既需要间接承担企业转嫁而来的商品税,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个人所得税没有根据其负担情况做应有的抵扣,致使其税负感较重。与上述纳税群体相比,高收入人群的税负则相对较低。
总之,宏观名义税负与居民、企业实际税负感存有明显的差异,并不是一种矛盾,相反,这种看似矛盾恰恰反映出我国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暗含了解决问题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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