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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境退税

税收术语

  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境外旅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离境口岸,是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正式对外开放并设有退税代理机构的口岸,包括航空口岸、水运口岸和陆地口岸。

目录

离境退税的退税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离境退税的物品

  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以下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离境退税的流程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

  1.退税物品购买

  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应当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

  2.海关验核确认

  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当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3.代理机构退税

  无论是本地购物本地离境还是本地购物异地离境,离境退税均由设在办理境外旅客离境手续的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境外旅客凭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

  目前离境退税已实现全国互联互通,即在全国各退税商店购买的物品,在全国各退税网点均可办理退税。

离境退税的计算公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

  以离境的退税物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含增值税)为依据,退税率为11%或8%,计算应退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11%或8%)

  实退增值税额=应退增值税额-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费(2%)

  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费=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手续费费率(2%)

  2019年4月1日起,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离境退税的币种

  我国离境退税的币种为人民币。

离境退税的方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目前,我国离境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

  退税金额未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

  退税额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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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江西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指南(2023年10月)_江西税务   https://mp.weixin.qq.com/s/6f2pO8ocq_N6KH5AzUrUrA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_国家税务总局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n1465977/201507/c1813272/content.html
[3].  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_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www.mof.gov.cn/gp/xxgkml/szs/201501/t20150116_25104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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