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费税
白酒消费税指白酒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的过程中所课征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已包售消费税、因此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白酒消费税税率
白酒消费税是复合计征的,税率为20%和0.5元/500克(或500毫升)。
白酒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一)粮食白酒
粮食白酒是指以高梁、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麦、小米、青稞等各种粮食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二)薯类白酒
薯类白酒是指以白薯(红薯、地瓜)、木薯、马铃薯(土豆)、芋头、山药等各种干鲜薯类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
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白酒消费税的计征办法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依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
白酒消费税的最低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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