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负担率
债务负担率的计算公式
债务负担率的计算公式为:债务负担率=当年累积未清偿公债余额÷当年国内生产总值×100%
其中:
未清偿余额,通常是指贷款偿还后留下的尾巴,包括未还清的贷款本金及应支付的利息。
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债务负担率的影响
债务负担率表示政府债务存量规模与国民经济活动规模的关系,反映政府举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债务负担率较高说明政府的借债行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影响较大,增发公债的潜力有限;而债务负担率较低,则说明社会应债能力较强,公债规模可以适当扩大。
债务负担率的数值
国际经验表明,发达国家的债务负担率一般在45%左右,它与发达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5%左右有关,即债务余额与财政收入的数值相当时,也就达到了适度债务规模的临界值,超过此界限就意味着债务危机或债务风险。
术语解释
公债,是政府为解决账户透支的问题而采取的借债。政府可向社会的企业、事业机构及个人借债,向中央银行借债,也可向国外借债。所以,可以将公债定义为国家或政府举借的债,是指国家或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采取信用的方式,向国内外取得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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