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
非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是指对于出口结算方式为托收、汇款的出口贸易业务,银行依据出口商提交的与进口商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出口贸易合同作为出口贸易依据,在出口商组织出口货物生产、收购、运输过程中,为解决出口商临时性资金短缺,向申请人提供的短期融资。
非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特点
1、使客户在办理出口备货、备料、加工或采购等过程中获得短期周转资金,使出口合同得以顺利履行,减轻客户的资金周转压力。
2、使客户在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和信用证的支付条件时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
非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当客户的结算方式为托收或汇款时,在办理出口备货、备料、加工或采购过程中出现资金紧缺,可选择非信用证打包贷款。
打包贷款概述
打包贷款是指银行为支持出口商按期履行合同、出运交货、向收到合格信用证的出口商提供的用于采购、生产和装运信用证项下货物的专项贷款。
1、扩大贸易机会。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组织货源、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
2、减少资金占压。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都不必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缓解了出口商的流动资金压力。
申办流程如下:
1、申请。客户向银行信贷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及审查。银行国际业务部门认真审核信用证及其内容,信贷部门负责了解客户资信及履约能力等。
3、签订合同。银行信贷部门与客户签订《打包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4、落实担保手续。客户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5、贷款审批。
6、贷款发放。
7、贷款回收。客户按照信用证条款按时发货后,备齐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交银行办理议付,收到开证行支付的出口货款后,首先用于归还打包贷款本息,余款再为客户入账。如果客户未出运货物或出口单据遭开证行拒付,客户应筹集资金以按时归还银行打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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