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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材料脱离定额差异

成本会计名词

  直接材料脱离定额差异是指生产过程中产品原材料的实际耗用数量与其定额耗用量之间的差异。

目录

直接材料脱离定额差异的核算

  直接材料脱离定额差异的核算方法一般有限额法、切割核算法和盘存法三种。

限额法

  限额法,又称差异凭证法,是指原材料的领用实行限额领料制度以控制用料的一种方法。对于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材料,在发料时应按用料的定额数进行事前控制。

  计算步骤:

  ①根据定额成本资料和计划产量,确定本月的材料领用限额,设置限额领料单

  ②根据实际领料情况,分别填制限额领料单和超额领料单(或退料单)。

  ③计算领料差异。

  ④根据本月实际产量计算材料定额成本。

  ⑤根据材料定额成本和实际领料情况,计算用料差异。

  材料脱离定额差异=用料差异×材料计划单价

  这种差异与生产环节的管理有密切关系,往往只是领料差异,而不一定是用料差异。

  因为,投产的数量不一定等于规定的产品数量,在期初、期末车间有余料(未办理退料手续)的情况下,所需原材料的数量也不一定等于原材料的实际消耗量。

切割核算法

  对于某些贵重材料或经常大量使用且有需要经过在准备车间或下料工段切割后才能进一步加工的材料,如钢材、板材和各种棒材等,可以采用切割材料法组织日常的原材料差异的核算。通常是按照切割材料的名称编制原材料切割核算单,通过材料切割核算单,核算用料差异,控制用料。

  材料切割核算单,应按切割材料的批别设立,在单中要填明切割材料的种类、数额、消耗定额和应切割成的毛坯数量。切割完毕后,要填写实际切割成的毛坯数量和材料的实际消耗量;然后根据实际切割成的毛坯数量和消耗定额,即可求得材料定额消耗量,再将此与材料实际消耗量相比较,即可确定脱离定额差异。根据材料切割单计算材料定额差异的公式如下:

  定额耗用量=实际切割毛坯的数量×单位毛坯消耗定额

  实际耗用量=发料数量一退回余料数量

  材料定额差异=(实际耗用费一定额耗用量)×材料计划单价

  采用材料切割核算单进行材料切割的核算,能及时反映材料的使用情况和发生差异的具体原因,有利于加强对材料消耗的控制和监督。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如果能与车间或班组的经济核算结合起来,则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

盘存法

  在大量生产不能按照上述方法分批核算原材料脱离定额差异的情况下,除仍要使用限额领料单等定额凭证和超额领料单等差异凭证,以便控制日常材料实际消耗外,还应定期(按工作班、工作日或按周、旬等)通过盘存的方法核算差异。盘存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根据完工产品数量和期初、期末在产品实地盘点或账面结存数量确定本期投产产品数量:

  本斯投产产品数量=本期完工产品数量+期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期初在产品约当产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产品生产原材料是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性没入,则期初、期末在产品约当产量就是期初、期末在产品实际数量;如果原材料是随着生产的进行陆续投入,在产品还要耗用材料,那么期初和期末在产品约当产量应为按直接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的期初和期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

  第二,根据投产产品数量乘以单位产品原材料定额消耗量,计算直接材料定额消耗量。

  直接材料定额消耗量=本期投产产品数量×单位产品原材料定额消耗量

  第三,根据本期限额领料单、超额领料单及退料单等领退料凭证和车间结余的原材料数量,计算直接材料实际消耗量。

  直接材料实际消耗量=原材料领用量+车间期初原材料结余数量-退料数量-车间期末原材料结余数量

  第四,将直接材料实际消耗量与定额消耗量进行比较,进而确定原材料脱离定额的差异

  直接材料耗用量脱离定额差异=直接材料实际消耗量一直接材料定额消耗量

  直接材料脱离定额差异=直接材料耗用量脱离定额差异×材料计划单价

定额差异

  定额差异是指产品生产中各项生产费用的实际支出脱离定额成本的数额。实际成本超过定额成本的数额为超支,称作不利差异,用正数表示;实际成本低于定额成本的数额为节约,称作有利差异,用负数表示。计算定额差异不仅仅是为了计算产品实际成本,更有利于对产品成本进行切实有效的控制与考核。定额差异的计算当分别各个成本项目进行。

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是指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

  直接材料通常可以分为: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备品备件、其它材料和辅助材料。

  1.原材料:经过加工后能构成产品实体的主要材料和原料。

  黑色金属,如各种钢板、钢管、圆钢、型钢、铸钢件、铸铁件等;有色金属,如各种铝板、铝型材、铜板、铜管、合金及贵重金属材料等;非金属材料,如木材、塑料、橡胶、石棉、油漆、玻璃及其化工制品等。

  2.外购件:指外购成品件、外购元器件、外购半成品。

  外购成品件:指从供应商采购后,符合一定的技术条件,可直接投入产品生产使用的成品件。如车辆、底盘、发动机、通讯、导航设备等,以及螺栓、螺母等标准件。外购元器件:指装配产品所用的电子元件、器件。如:晶体管、电阻、电容、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开关、接插件、计数器、继电器等电子元器件。外购半成品:指从供应商采购后,需继续加工才能投入使用的部件。如各种锻、铸件等。

  3.外协件:指由于受工艺设备和其他条件限制,生产单位不能加工制造,需要外单位协作加工的零部件或零部件毛坯等。外协件包括工件外协和工艺外协。工件外协是由生产单位向协作单位提供技术要求或图纸资料,协作单位按要求从原材料直至加工成零部件;工艺外协是把需要外协的零件的材料或毛坏件送外部加工后,使其外部形状发生变化,即由原材料或毛坏件变成半成品或成品。

  4.备品备件:指随产品交付的各种备品、备件,如修理工具、备用轮胎等。

  5.其它材料:包装箱、产品说明书等。

  6.辅助材料:直接用于生产过程、有助于产品形成,但不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如生产过程中用的氧气、染料、油料;光电产品生产装配过程中消耗的锡铅焊料、松香、酒精、胶粘剂;金属材料焊接过程中消耗的乙炔、氧气、焊条(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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