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耗用量
定额耗用量是指一定产量下按照消耗定额计算可以消耗的材料数量。定额耗用量的计算公式为:定额耗用量=产品产量×单位产品消耗定额
其中,消耗定额也称为材料消耗定额,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的条件下,为制造单位产品或完成某项生产任务所合理消耗材料的标准数量。
定额耗用量和定额耗用量比例法的联系
定额耗用量比例法和定额耗用量的联系是:定额耗用量比例法是以定额耗用量作为分配标准的一种费用分配方法。
定额耗用量比例法的计算公式如下(为简便起见,假设成本计算对象是产品品种为某种产品的材料定额耗):
1、某种产品材料定额耗用量=该种产品的实际产量×单位该种产品材料消耗定额
2、材料费用分配率=需分配的共耗材料费用总额÷各种产品材料定额耗用量之和
3、某种产品应分配的共耗材料费用=该种产品材料定额耗用量×材料费用分配率
注意:公式中的该种产品实际产量是指该种产品参与共耗材料的投产量,不是该种产品的完工产品产量。
其中,材料消耗定额是指在节约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条件下,生产单位生产合格产品所需要消耗一定品种规格的材料,半成品,配件和水,电,燃料等的数量标准,包括材料的使用量和必要的工艺性损耗及废料数量。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