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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是指依据《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而设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科目编号为21210,即在城乡社区支出科目下设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21210款)科目,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等支出。

目录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科目解读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出(21210款)下设以下项级科目: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21001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土地开发支出(2121002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121099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解读

  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是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概述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由财政部门从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实行分账核算。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前期土地开发支出,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购土地补偿方案、拆迁补偿方案以及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

  土地收购储备,也就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指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购、回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利用和存储后,以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控制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一项制度。

  可以收储的土地包括以下种类:

  一是,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二是,收购的土地;

  三是,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四是,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

  五是,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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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pdf|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s://yss.mof.gov.cn/xiazaizhongxin/202311/P020231101564263258545.pdf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xxgk/pub/govpublic/mrlm/200803/t20080328_32477.html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