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投资
合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方持有的对构成合营企业的合营安排的投资。
合营企业投资的解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有以下两方面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控制;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合营安排主要分类为以下2种情形:
1、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2、合营企业:是指对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特别注意:共同经营执行“合营安排”准则;合营企业执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由此可见,进行财务核算时,如何区分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是关键所在。准则原文给了一系列的判断方法,简要概况一下,即:合营安排,可能有法人资格,也可能没有法人资格,但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当合营安排没有单独主体,该合营安排肯定为共同经营。
比如:A房地产公司与B房地产公司成立一家项目公司C,并投入一笔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和土地竞拍资金。主体C相关活动决策需要A和B一致同意。商品房利润优先偿还银行债务,剩余利润按照出资比例向A和B进行分配。由于A公司与B公司是对剩余利润即净资产进行分配,因此该投资属合营企业投资。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应按照权益法对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备注: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执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一般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中”核算。)
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的区别
共同经营是指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与该安排先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未通过独立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所以共同经营不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
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仅对该项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通过独立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应当划分为合营安排企业。所以,合营企业一定是一个会计主体。
区分共同经营还是合营企业的关键是享有资产还是享有净资产。凡是享有资产的合营安排就属于共同经营,凡是享有净资产的就是合营企业。
(2)共同经营合营方的会计处理。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照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3)合营企业合营方的会计处理。合营方应当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其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当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加变化时,合营方应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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