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转质
承诺转质是指,经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在占有的质押财产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行为。
承诺转质的理解
承诺转质,是指质权人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以其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再设定较自己质权有优先效力的新质权。承诺转质是经出质人同意的转质行为,这种转质的关键在于出质人的同意,而出质人的同意实质上是对质权人质物处分权的授与,因而质权人转质行为的后果直接指向出质人,质权人除受转质权人的质权优先效力制约之外,并不因转质而加重责任。承诺转质,实质上是质物所有人同意以自己的财产为原质权人提供担保,从而在质物上再设定一个新质权。法律对承诺转质没有必要进行限制或者禁止。因此,虽然,法律对转质未作规定,但是也未明确禁止,司法解释应承认承诺转质的效力。
承诺转质与责任转质的区别
承诺转质 |
责任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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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
质权人经过出质人同意 |
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 |
效力 |
(有权处分)质押合同有效、质押权设立(继受取得) |
(无权处分)质押合同有效、质押权设立(善意取得) |
责任 承担 |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转质权人有过错的(质权人和转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如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应承担赔偿责任 |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其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转质的行为本身即构成过错);如转质权人有过错的,亦需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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