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税制
复合税制,又称混合税制,是指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由多种税类的多个税种组成,并通过多税种的互相配合和相辅相成组成一个完整的税收体系。
复合税制的分类
复合税制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另一种是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
这种税制有利于为政府取得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也有利于发挥各种税的不同调节功能。现代各国普遍采用复合税制,中国现行税制也是复合税制。
复合税制的优缺点
复合税制的优点有:
1、税源充裕,弹性较大,能保证财政需要并适应其变化;
2、各税种互为补充,能全面发挥税制的功能、捕捉各种税源;
3、符合各项税收原则,能够涵养税源,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但是,复合税制亦有其缺点,复合税制的缺点有:税种设置过多、税负分布不均、征收复杂等。
复合税制的意义
建立何种类型的复合税制模式,一直是现代各国政府及财政学者所关注的重大问题。早在19世纪,就有许多资产阶级学者进行研讨。德国财政学者A.H.G.瓦格纳就曾提出建立所得税、财产税、消费税三个税系。美国财政学者R.A.马斯格雷夫则提出建立税制的两大体系:即对资金流转课税的体系和对财富持有和转移课税的体系。这一构想颇具影响。中国经过1984年以来工商税制的改革,初步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由30多个税种组成,多环节课征,具备多种功能的复合税制体系。
建立复合税制的注意事项
为了弥补上述不足,需对复合税制不断进行改革,以使税种构成更为合理,建立各税种协调互补的税收体系。在建立完善、合理的复合税制方面,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合理选择税种。选择税种要符合各项税收原则,即要符合财政原则、经济原则和社会原则,以弥补单一税制的上述缺点。同时,选择税种也要考虑到税负转嫁的因素。此外,还要注意税制构成的数最比例关系,并非税种越多越好。
第二,正确选择税源。税源是税收的源泉,它来自税本所产生的收益,而税本是产牛税源的基础和根本。有税本才有税源,有税源才有税收。课税只能触及税源,但不可侵及税本。税源通常可以是所得、收益和财产,但最适宜作税源的只有所得和收益。
第三,适当确定税负。课税是有限度的,税负应当适当。为此应注意掌握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以及税收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等,以使宏观税负限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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