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原重置成本法
复原重置成本法的基本特点
复原重置成本法的基本特点是“资产复原+价格重置”,即按被评估资产的功能不变、材料不变、工艺不变、消耗量不变、技术条件不变宋估算其重置净价,但同时要按新的价格水平计价。此外,复原重置成本法是摆脱了现实技术条件和市场条件的约束的模拟重置。
以上特点,决定了采用复原重置成本法时一般出自两方面考虑:一是资产重置的技术条件变化不大,复原假定与重置现实还比较接近;二是不存在资产的重置现实,往往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有效数据评估。
复原重置成本法和更新重置成本法的比较
复原重置成本法和更新重置成本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更新重置成本法是参照现行技术条件下,按新材料、新工艺、新消耗、新价格和费用标准,重置与被估资产具有相同功能的全新资产的重置成本,再扣除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以评定资产净值的方法。
更新重置成本法的基本特点在于更新与重置二者均面对现实,材料、工艺、结构、消耗、计价均按现实情况考虑,量耗与计价具有一致性。
在资产市场活跃的情况下,类比物市场为更新重置成本提供了基本信息资料,通常只要该资产市场交易活跃,具有评估类比物,就可以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资产继续使用的前提下,从估计的更新或重置资产的现时成本中减去应计损耗而求及的一个价值指标的方法。
重置成本法就是选用一种价格指数,比如CPI,将资产购置年份时的价值换算为当前的价值,或者更好的办法是分别调整每一项资产以反映各项资产真正的当前重置成本,这样同时反映通货膨胀和过时贬值这两个因素。重置成本法的最大不足是它忽略了组织资本。依据重置成本评估,无论各项资产的重置成本测定得多么完美,也会忽略这样一种追加的协调价值。
术语解释
原材料是指企业用于制造产品并构成产品实体的购入物品,以及购入的用产品生产但不构成产品实体的辅助性物资等。
现行价格,指报告期的实际价格,如工厂的出厂价格,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商业的零售价格等。使用当年价格计算的数据,是为了使国民经济各项指标互相衔接,便于考察当年社会经济效益,便于对生产和流通、生产和分配、生产和消费进行经济核算和综合平衡。
有形损耗,又称物质损耗或物质磨损。是可见或可测量出来的物理性损失、消耗。指固定资产由于使用发生的物质磨损或自然力的影响,受到物理、化学或自然力等因素的作用而逐渐发生的一定程度的损耗或磨损。
无形损耗是“有形损耗”的对称。亦称“无形磨损”或“精神磨损”。由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所引起的固定资本或固定资金的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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