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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障税也称“社会保险税”,主要是指以企业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雇员和雇主分别缴纳,且所征收的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目的税。

目录

社会保障税的起源

  社会保障税起源于美国。1935年,在罗斯福总统的领导和主持下,美国通过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典——《社会保障法》。该法规定,美国自1935年开始征收工薪税。该法特别强调,铁路公司员工退职税、联邦失业税、个体业主税也归于社会保障税之内。

  二战后,伴随着经济的高度发达和政治民主化趋势的加强,西方发达国家如英国、法国、加拿大都实行了“普通福利”政策,纷纷征收社会保障税。1990年世界上大约有8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到1998年,开征社会保障税国家增加至100多个。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统计,(2010年),全世界170多个国家里至少有132个国家实行社会保障税制度。

国内关于社会保障税开征的研究

  目前,全世界170多个国家里至少有132个国家实行社会保障税制度,这种制度以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方式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并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在税率方面,一般实行比例税率,雇主和雇员各负担50%。

  事实上,我国关于“开征社会保障税”提法早在1996年已经出现。在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逐步开征社会保障税。在这之后,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在不同场合也曾表示过,将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

  “目前,我国五大险种还没有做到全国统筹,有的连省级统筹都没有做到,所以无法做到相互调剂,此外,这些费用征管体系不一样,有的是税务部门征收,有的是社会保障部门征收,这对征管刚性不强,应该通过‘费’改‘税’解决这些问题。”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10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自2006年以来的近4年间,全国税务机关累计征收各项社会保障费收入接近1.8万亿元,持续保持较快稳定增长。

  据了解,税务机关陆续接手社会保障费征收工作已经有10年的时间,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区、市)税务机关接手征收社会保障费工作,征管体系已经日趋完善。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一段时期,税务机关要围绕健全法律法规,努力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动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保费工作。可以说,目前,开征社会保障税无论是民众的认识还是征收的技术条件正在日趋成熟。

  张斌指出,开征社会保障税并不是要开征一个新的税种,而是由以前的“费”改成“税”,与“费”相比,“税”的开征更具有法定强制性,有利于保障社保体系的资金来源,夯实我国社保的基础。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也表示,如果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由“费”变“税”,则意味着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来源扩大,资金支出要同步纳入财政支出范畴,并将打破各省的“各自为政”形成全国统筹。

  2010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提出将社保基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并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

  “只有社保基金预算体系完善了,‘费’改‘税’才有基础,税收行为才能得到规范。另一方面,预算公开后,公众对社保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有了了解,也才会支持国家统一征税的行为。”白景明说。

  “费”改“税”虽然是一字之差,但在这一过程中蕴涵很多内涵,尤其是在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财政预算公开、民生等问题日渐受到广泛关注的现在,再次提出开征社会保障税,其中的确蕴涵着新的内涵。

  值得注意的是,谢旭人在文章中提出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同时,还提出,要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的确,开征社会保障税的过程中,必将伴随着其他一系列的改革。

  张斌指出,社会保障费改社会保障税的过程,将有利于进一步理顺我国现有的收入分配体制,这项税制改革也将与我国整个社保体制的改革紧密相关,将与如何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筹资形式,如何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紧密相关。

社会保障税与社会保障费的区别

  社会保障税主要是一种税费。社会保障费简称为“社保费”,是我国国内的一种通俗叫法。社会保障费用由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障费、职工住房公积金、尚未划转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组成。

  加强缴费与待遇之间的联系是中国社保改革制度的一个根本原则。是缴费制还是缴税制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激励问题;既是一个导向问题,也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我们绝不可轻视。一字之差,我们将有可能改变社保制度的根本属性。既然就连世界“福利之窗”瑞典都把税改成费了,这就足以说明,我国社保制度坚持缴费制,既是社保制度财务可持续性的客观需要,又是保证参保人能够得到实惠的一个制度保障。老百姓的实惠要最大限度地具有透明性,要一目了然,要明确其私有性,要加强缴款与受益之间的联系,而不是割断这种内在联系。实际上,建立个人账户就等于建立了个人产权,这就是费的意义,费改税以后就不可能进入个人账户了。所以,个人账户的产权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多缴多得,这就是费所具有的激励作用,是税和费在理论上的最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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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陈智勇.聚焦社会保障税三热点:旧提法是否蕴涵新含义?-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jrzg/2010-04/02/content_15723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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