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高级搜索
会计百科  >  经济  >  有权占有

有权占有

占有的类型

  有权占有是指占有人基于合法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等)对物进行占有。例如,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间对租赁物的占有就是有权占有。承租人可以拒绝出租人在租赁期内要求返还租赁物的请求,因为承租人有合法的占有权。

目录

有权占有的理解

  有权占有,主要是基于法律上的原因或者说一定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占有。可以基于物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物权(质押、留置);也可以基于债权,如租赁合同、保管合同、承揽合同;还可以因其他法律关系如监护关系、夫妻关系、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占有,如财产代管人对于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的代管权,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的财产的管理权。

有权占有法律适用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有权占有法律适用】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法规解读

  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根据占有是否具法律上的原因,可以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有权占有,主要指基于合同等债的关系而产生的占有,如根据运输或者保管合同,承运人或者保管人对托运或者寄存货物发生的占有;无权占有,主要发生在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占有无正当法律关系,或者原法律关系被撤销或无效时占有人对占有物的占有,包括误将他人之物认为己有或者借用他人之物到期不还等。

  两种占有发生的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法律后果的处理不外乎两类情形:其一是在占有过程中,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以及损害赔偿责任该如何确定;其二是当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遭到第三方侵夺或者妨害时,占有人能够行使哪些权利保护自己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占有。

  第一个问题是,占有过程中,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以及损害赔偿责任该如何确定。对此,因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的区别而存在差别。对于因合同等债的关系而产生的占有,本条明确规定,有关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比如,甲承租乙的商业房产用于经营,交付后,甲即有权占有乙所有的房产。对于甲在经营过程中,如何使用此房产、如何获得收益,由双方当事人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即可。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如合同编第720条规定,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关于无权占有情形下,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及损害赔偿责任等,本编第459条至第461条作了具体规定,无权占有是本编规定的重点。

  第二个问题是,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夺的,该如何处理?对此,不因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的区别而有不同,它们都可适用本编第462条的规定,即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夺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

  有权占有,指对物本权的占有,一般基于对物享有的物权、债权、监护权、身份权、及扣押查封等公权力,这一系列均为有权占有。因此,所有权人、留置人、使用权人、质权人等,也属于有权占有;借用人、承租人、保管人、运输人、买受人等占有也属于有权占有(基于债权)

  无权占有,指欠缺本权的占有。最常见的是遗失物所有人的占有、盗窃犯对偷盗来的脏物的占有、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的占有、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等均属于无权占有。

区分意义

  以相对人系无权占有人为构成要件,对有权占有人,物权人无返还原物请求权。(《民法典》第235条)《民法典》第459条至第461条是调整“无权占有人”与权利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不调整“有权占有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关系。

案例展示

  甲将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所有人甲对有权占有人乙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因为,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乙是基于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占有房屋,系有权占有,甲系乙的债务人,乙对甲成立有权占有。如果此时,甲又将房屋卖给了善意第三人丙,并为丙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则新的房屋所有人丙对占有人乙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原因是,乙虽然是有权占有,但其是基于债权产生的有权占有,债权具有相对性,不能对抗善意的所有权人丙,故乙对甲针对房屋成立有权占有,但针对丙属于无权占有。

附件列表


0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直接占有    下一篇 内外贸一体化

标签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xinwen/2020-06/01/content_5516649.htm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