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高级搜索
会计百科  >  经济  >  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是指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目录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订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就业补助资金: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1、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

  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支出;

  2、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补贴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指南

  以河南地区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流程为例,参考汝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申请人向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或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受理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受理,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3)审核公示。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基层平台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2.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用人单位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向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受理初审。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予以确认。

  (3)复核公示。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向就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社会保障卡账号;

  (4)社保缴费凭证(无法通过内部核查的提供)。

  2.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②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④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⑤社保缴费凭证(无法通过内部核查的提供)。

  (2)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②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3)通过“政府购岗”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政府购岗劳动合同复印件。

附件列表


0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职业培训补贴    下一篇 生育保险

参考资料

[1].  【一图看懂】社会保险补贴谁能领?点击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cfg/SYzhengcejiedu/202401/t20240118_512364.html
[2].  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指南|汝阳县人民政府   https://www.ry.gov.cn/html/1/m/2/3/48/60/675/10976831.html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