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审计合伙人
关键审计合伙人是指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以及审计项目组中负责对财务报表审计所涉及的重大事项作出关键决策或判断的其他审计合伙人。其他审计合伙人还可能包括负责审计重要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合伙人。关键审计合伙人通常不包括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或同等职位的人员),除非其担任某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或审计项目组中的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
关键审计合伙人定期轮换的一般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长期委派同一名合伙人或高级员工执行某一客户的审计业务,将因密切关系和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关键审计合伙人定期轮换是一种强制隔离或者强制管制措施。
(3)关键审计合伙人定期轮换是为了降低(隔离)关键审计合伙人与审计客户的密切关系。
(4)关键审计合伙人定期轮换可分为一般要求和特殊情况。
一般要求(满5年+冷却期的532模式):
(1)担任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户的关键审计合伙人累计时间不得超过5年。任期结束后的冷却期内不得再次成为该审计客户的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关键审计合伙人。
(2)关键审计合伙人担任的职务不同,冷却期的长度也不同,我们概括为“冷却期532模式”(后同)。如下表所示。
关键审计合伙人 | 任职期 | 冷却期 | 任职期特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5年 | 5年 | 5 年 +1年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5年 | 3年 | 5 年 +1年 |
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 | 5年 | 2年 | 5 年 +1年 |
注:上表适用于一般情况下已为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
(3)关键审计合伙人冷却期的累计计算问题(特别考虑)
此外,在任期内,如果某人员继担任项目合伙人之后立即或短时间内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可能因自我评价对客观公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该人员不得在二年内担任该审计业务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注册会计师担任上述职务的时间应当累计计算,除非该人员不再担任这些职务的期间达到最短时间要求,否则累计期间不得清零并重新计算。最短时间要求应当是一个连续的期间,至少等于该人员所适用的冷却期。该人员担任的职务不司,冷却期的长度也不同,具体来说,某人员适用的冷却期应当根据该人员不再担任相应职务前所担任的职务来确定。
例如,如果某人员担任某个审计客户的项目合伙人三年,之后被调离该审计项目组二年,则该人员最多只能继续担任该审计业务的关键审计合伙人二年(即五年减去累计的三年。在此之后,该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冷却期的规定。
(4)在冷却期内,关键审计合伙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成为审计项目组成员或为审计项目提供项目质量管理;
②就有关技术或行业特定问题、交易或事项向审计项目组或审计客户提供咨询;
③负责领导或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提供的专业服务,或者监控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客户的关系;
④执行上述各项未提及的、涉及审计客户且导致该人员出现下列情况的职责或活动:与审计客户高级管理层或治理层进行重大或频繁的互动;对审计业务的结果施加直接影响。
关键审计合伙人定期轮换的特殊情况
关键审计合伙人定期轮换的特殊情况(满6年+冷却期532模式):
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因无法预见和控制的情形而不能按时轮换关键审计合伙人。如果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连任对审计质量特别重要,在获得审计客户治理层同意的前提下,并且通过采取防范措施能够消除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该人员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的期限可以延长一年。
提示:关键审计合伙人特殊情况下的轮换时间,如下表所示:
已为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 | 特殊情况轮换前最长服务年限 |
“暂停”服务期间 |
一般情况 |
5年 |
冷却期 532模式 |
特殊情况 | 6年 | 冷却期 532模式 |
注:上表适用于一般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
审计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情形下的关键审计合伙人轮换要求
如果审计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在确定关键审计合伙人的任职时间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在该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之前,该合伙人作为关键审计合伙人已为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时间。
(1)在审计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之前,如果该合伙人作为关键审计合伙人已为该客户服务的时间不超过三年,则该合伙人还可以为该客户继续提供服务的年限为五年减去已经服务的年限(满“5-X”+冷却期532模式)。
(2)如果在审计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之前,该合伙人作为关键审计合伙人为该客户服务了四年或更长的时间,在取得客户治理层同意的前提下,该合伙人还可以继续服务两年(满2+冷却期532模式)。
(3)如果审计客户是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关键审计合伙人在该公司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满2+冷却期532模式)。
在审计客户成为 公众利益实体前的 服务年限(X年) |
成为利益实体后 继续提供服务的年限 |
冷却期 |
“暂停”服务 期间 |
||
项目合伙人 |
项目质量 复核人员 |
其他关键审计 合伙人 |
|||
X≤3 | (5-X)年 | 5年 | 3年 | 2年 | 冷却期 532模式 |
X≥4 | 2年 | 5年 | 3年 | 2年 | 冷却期 532模式 |
客户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 |
2年 | 5年 | 3年 | 2年 | 冷却期 532模式 |
注:表适用于客户成为公众利益实体后的轮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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