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高级搜索
会计百科  >  经济  >  应有权利

应有权利

  应有权利,是权利的初始形态,它是特定社会的人们基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传统而产生出来的权利需要和权利要求,是主体认为或被承认应当享有的权利。由于应有权利又往往表现为道德上的主张(以道德主张出现),所以也被称为“道德权利”。

目录

应有权利:人权

  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属于应有权利的范畴,即基于人的本性和本质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人如果失去了这些权利,就失去了做人的资格。人人都要求生存,要求自由,这是由人的生理和心理的自然属性决定的而这种决定本身又促使人们把人权作为自己追求的基本目标。

权利概述

  权利从不同的角度理解,会有不同的理解:

  1.权利是资格,是主体做某些事情,进行行为、占有、享受的一种资格;

  2.权利是主张,是一种具有正当性、合法性,要求别人尊重和维护主体对物的占有或要求作出某种行为的主张;

  3.权利是法律允许、保护的自由;

  4.权利是法律赋予人的意思力或意思支配力;

  5.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的用以享有或维护特定利益的力量;

  6.权利是法律规范规定的有权主体作出一定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请求国家以强制力给予协助的可能性;

  7.权利是法律允许或保障的人们能够作出一定行为的尺度和范围;

  8.权利是以中国法律规则承认的在特定关系中主体优于他人的选择和意志。

  权利存在形态:

  (一)应有权利:也称“道德权利”或“自然权利”,即权利的初始形态,指特定社会的人们基于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产生出来的权利需要,是主体认为或被承认应当享有的权利。应有权利的基础在于伦理或道德,主要体现了权利的道德规范要素。

  (二)习惯权利: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或者从先前社会传承下来的,表现为群体性、重复性行动的一种权利。习惯权利的基础在于习惯性的经验事实,主要体现了权利的习惯规范要素。

  (三)法定权利:通过法律明确规定或者通过立法纲领、法律原则加以公布的、以规范形态存在的权利。法定权利的基础在于法律规定,主要体现了权利的法律规范要素。法律权利不限于法律明文规定,也包括根据社会文化、政治、经济发展水平,依法律精神和逻辑推定出来的权利。

  (四)现实权利:亦称“实有权利”,是主体实际享有或行使的权利。现实权利是权利运行的终点,也是新权利运行的起点,因此现实权利是法定权利的另一种参照和标准。

附件列表


0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公理性原则    下一篇

标签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