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免抵调通知书
电子免抵调通知书是纸质免抵调通知书的电子形式。经财政部门授权税务机关办理的税收收入免抵调业务,由税务机关负责生成电子免抵调通知书。税收收入免抵调业务中,以纸质免抵调通知书为依据,电子免抵调通知书为辅进行比对核销。
电子免抵调通知书的基本要素
电子免抵调通知书基本要素包括:电子免抵调通知书编号、生成日期、征收机关;免抵调增预算级次、免抵调增预算科目;免抵调减预算级次、免抵调减预算科目;调库国库、免抵税款调库金额等。
免抵调概述
一、免抵
免抵是出口货物和劳务退增值税具体操作形式“免、抵、退”中的两种操作形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发[1997]8号)规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
二、免抵调库
《关于实行“抵、免、退”税办法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98]242号)规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各地税收任务的考核,地方财政增值税25%部分和对地方税收增量返还有一定影响。为了保证国务院文件的顺利执行,通知规定,1998年前两季度的“免、抵”税数额,在8月底以前办理调库,后两季度的“免、抵”税数额,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办理调库。以后年度每季度的“免、抵”税数额均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办理调库。
这样操作的原因在于,出口退税是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的(目前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情况)。其中“退”,是在已经形成增值税收入、地方分到了50%(目前增值税地方分享比例)的情况下,100%由中央国库向企业退付的。但“免”和“抵”没有形成增值税收入,地方没有得到应分享的50%(目前增值税地方分享比例,1998年的时候是地方分享25%,当时还有1:0.3两税增量返还)。如果不调库,将影响地方利益。需要通过调库方式把地方应分享的增值税收入还原出来,保障地方利益。
免抵调库的含义解释:指对因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而减少的增值税收入,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国库部门办理免抵增值税调库和出口退税,从而避免和减少该办法对地方税收收入影响的政策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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