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将坏账损失直接计入期间费用,同时冲销应收账款。在直接转销法下,企业不需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当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按其损失金额借记“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同时冲减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时,则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以恢复企业债权并冲减管理费用,然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以反映账款收回的情况。
直接转销法的优缺点
直接转销法的优点是账务处理比较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
但是其缺点比较明显,该方法忽视了赊销与坏账损失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不符合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同时,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应收账款数额指的是其账面价值,而不是可变现价值,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资产的数额。
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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