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投资款
应付投资款指在报告年度内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应付未付的投资款。包括当年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应付工资、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基建收入、应交投资包干结余、应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应交预算调节基金及其他应交款。各项应付款指本年的实际增加数(或发生数),而不是开始建设以来的累计数。
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固定资产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两部分:
1.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及个体经营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或设备购置项目。
2.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投资。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统一开发的项目。
下列内容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
(1)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投入再建设,改变其使用价值,调查单位在会计上进行资本化处理,且达到投资项目报送起点的项目,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如买土地、建厂房、购设备等。如在现有道路基础上进行路面拓宽(如4车道扩为6车道)或升级(如低等级道路升级为高等级公路)。
(2)生产性生物资产,如种畜、役畜和各种经济林木;公益性生物资产,如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新建城市绿化或道路绿化项目中购置的苗木等,可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填入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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