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比价GDP
可比价GDP的计算方法
计算可比价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方法:
一是价格指数缩减法:利用价格指数缩减现价增加值价值得到不变价价值。计算公式是:
可比价增加值=现价增加值÷以基期为100的价格指数
二是物量外推法:利用物量指数在基期不变价价值的基础上外推核算期不变价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是:
核算期不变价增加值=基期不变价增加值×物量指数
三是直接计算法:利用基期产品单位价格和核算期的产品数量直接计算不变价产值。计算公式是:
核算期不变价价值=基期产品单位价格×核算期产品数量
可比价生产法和收入法GDP是先计算出分行业可比价增加值,然后加总得到可比价GDP。在现行核算中,除少数行业如运输邮电业采用物量指数外推法计算,农业采用混合法进行推算外,大多数行业如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中除运输邮电业以外的行业基本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进行推算。
可比价GDP相关概念解释
可比价也称固定价格。即固定某一时期或某一时点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不变,作为计算产品或服务发展速度时使用的价格。按当年价格计算的以货币表现的指标,在不同年份之间进行对比时,因包含各年间价格变动因素,不能确切地反映实物量的增减变动情况,必须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后,才能真实反映经济发展动态。因此,在计算增长速度时,一般都按可比价格计算。按可比价格计算总量指标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用产品产量乘某一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另一种是用价格指数进行缩减。
GDP(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和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全部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式,即价值创造、收入形成和最终使用。从价值创造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成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等各项收入之和;从最终使用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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