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信用证
进口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受益人(国外出口商)开具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议付行/寄单行寄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按照信用证条款对外付款的书面承诺。
进口信用证的业务范围
1、开立各种信用证,如:即期信用证、延期信用证、承兑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保兑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等;2、业务处理包括:开证、修改、审单、付款/承兑或拒付等(其中开证有授信开证和凭保证金开证两种);叙做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融资业务;协助进口商对外进行出口商资信调查,备货和船情查询等。
进口信用证的好处
1、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强了您的信用,您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2、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质量;
3、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到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选择进口信用证的情形
进口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以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为例:
1、开证申请。客户提交开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如开证申请书、贸易合同、外贸进口批文(如进口配额许可类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证明等)、外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如购汇申请书、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备案表等)。
2、开证审批。银行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3、开立信用证。银行根据信用证申请书内容向国外银行开立信用证。
4、信用证修改。如客户需对已开出信用证进行修改,应向我行提交信用证修改申请书,银行据以向国外银行发出修改电文。
5、信用证来单。银行收到国外来单后通知银行,按“单证一致,单单一致,表面相符”的原则,对单据进行全面审核。
6、来单通知。银行当日将到单情况通知客户,并说明单据是否存在不符点。
7、客户确认。客户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是否同意付款/承兑。如未在规定的时间答复,视为同意付款或承兑。
8、客户付款。客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备足款项,办理付款。付款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客户需要融资时,应提前办理申请进口押汇有关手续。
9、对外付款/承兑/拒付。
(1)付款。银行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外银行指示对外付款。
(2)承兑。对远期信用证,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外银行发出承兑或同意付款通知,到期日对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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