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有账户库存现金
会计科目
实有账户库存现金是指单位依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级政府会计科目体系及使用说明》,在“库存现金”科目下设立的系统级二级明细科目“实有账户库存现金”,科目编号为100101,属于资产类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取现金。
库存现金科目解读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的库存现金。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二、本科目设置“实有账户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库存现金”和“受托代理资产”三个系统级二级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取现金,按规定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及单位受托代理、代管的现金。
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可以按照人民币、外币种类设置单位级明细科目。
库存现金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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