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单价合同适用情形
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单价合同的特点
单价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单价合同的计价基础是工程量清单和清单综合单价。
2、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3、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可以调整;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外,合同单价可以调整。
在实践中,单价合同形式因发包人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承包人承担价格的风险,合同风险可以得到合理分摊,因而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建设工程采用单价合同类型时,结算的依据是已完成的工程量而不是施工图工程量,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认。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
单价合同的分类
单价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1、固定单价合同
业主、承包商双方签订以单价为结算依据的合同条款。结算时,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发生任何变化,只根据工程量的变化来调整最后结算总价。工程的量与价的风险由业主与承包商分别承担。适用于项目工期较短、复杂程度中等、项目类别明确但工程量不确定性高的项目。
《清单计价规范(2013)》中规定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
2、可调单价合同
业主、承包商双方签订以单价为结算依据的合同条款。合同期内依据物价的变化调整合同总价,并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量的变化及通货膨胀风险由业主承担。适用于项目复杂程度中等、项目类别明确但工程量不确定、工期时间较长的项目。
单价合同的优缺点
优点:缩短招标准备时间,投标人也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自己的单价,从而缩短投标时间。
缺点: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实际投资容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
风险:风险共担,由于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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