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会计百科  >  经济  >  托运人托运声明书

托运人托运声明书

外贸术语

  托运人托运声明书(简称托运书)(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是指托运人或托运人的代理人关于准备文件和付运货物的指示的文件。托运人(Shipper)是货物运输合同中指定的向收货人发货的人或公司。

目录

空运托运书的基本格式

  在填写空运托运书时,填写的内容栏应注意事项及所填写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1.托运人(SHIPPER)

  填托运人的全称、街名、城市名称、国名,以及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电传号或传真号。

  2.收货人(CONSIGNEE)

  填收货人的全称、街名、城市名称、国名,(特别是在不同国家内有相同城市名称时,必须要填上国名)以及电话号、电传号或传真号,本栏内不得填写“order”或“to order of the shipper”(按托运人的指示)等字样,因为航空货运单不能转让。

  3.始发站机场(AIRPORT OF DEPARTURE)

  填始发站机场的全称。

  4.目的地机场(AlRPORT OF DESTINATION)

  填目的地机场(不知道机场名称时,可填城市名称),如果某一城市名称用于一个以上国家时,应加上国名。例如:LONDON UK伦敦,英国;LONDON KY US伦敦,肯达基州,美国;LONDON TO CA伦敦,安大略省,加拿大

  5.要求的路线/申请订舱(REQUESTEDROUTING/REQUSETING BOOKING)

  本栏用于航空公司安排运输路线时使用,但如果托运人有特别要求时,也可填入本栏。

  6.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DECLAREDVALUE FOR CARRIAGE)

  填供运输用的声明价值金额,该价值即为承运人负赔偿责任的限额。承运人按有关规定向托运人收取声明价值费,但如果所交运的货物毛重每公斤不超过20美元(或其等值货币),无需填写声明价值金额,可在本栏内填入“NVD”(NO Value Declared未声明价值),如本栏空着未填写时,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可视为货物未声明价值。

  7.供海关用的声明价值(DECLAREDVALUE FOR CUSTOMS)

  国际货物通常要受到目的站海关的检查,海关根据此栏所填数额征税。

  8.保险金额(INSURANCE AMOUNT REQUESTED)

  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暂未开展国际航空运输代保险业务,本栏可空着不填。

  9.处理事项(HANDLING INFORMATION)

  填附加的处理要求,例如:另请通知(ALSO NOTIFY)。除填收货人之外,如托运人还希望在货物到达的同时通知他人,请另填写通知人的全名和地址。

附件列表


0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山西大学CFA实验班    下一篇 托运人文件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