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房开发贷款
商用房开发贷款是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等商用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商用房开发贷款适用对象
有商用房开发项目融资需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商用房开发贷款办理基本条件
借款人依法设立,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房地产开发资质、实收资本等符合银行相关规定;项目已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立项审批或备案手续,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资本金等符合国家及银行相关规定。
商用房开发贷款金额与期限
以长安银行为例:
项目全部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70%;项目全部用于出租、自营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项目全部或部分用于出售、转让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
商用房开发贷款提交材料
(1)借款人基本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只提供一个有效证件);借款人公司章程、信用机构代码证;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告)。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依据实际经营期限提供财务报表;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及变更注册验资情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或其授权机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文件。借款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提供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及年审证明。
(2)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3)项目立项批文或备案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具有相当性质的项目相关资料。
(4)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和土地出让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拆迁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等)缴交凭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证明资料。
(7)合作项目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合作开发协议。
(8)建筑承包合同、建筑施工合同、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项目用地红线图,由开发商负责拆迁补偿的需提供征地拆迁补偿合同。
(9)项目销售或出租规划,已签订销售意向书、出租意向书或租约的应提供相应资料。
商用房开发贷款业务流程
以长安银行为例:
(1)借款人向长安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长安银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并对项目进行评估。
(3)贷款上报审批。
(4)签订相关合同并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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