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预算安排支出
术语解释
税收返还:现行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其中,增值税、消费税返还以各地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增长率为基础逐年递增(注:2009年,简化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关系,将地方上解与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作对冲处理,相应取消地方上解中央收入科目。同时,增加“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科目,用来反映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后,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返还给地方的消费税等收入。因此,从2009年开始,税收返还科目口径与以前年度有较大变化)。
转移支付: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为解决财政失衡、缩小差距,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其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转移支付包括政府对个人福利性质的转移支付、企业的转移支付和政府间上级对下级的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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