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司债券
通知公司债券,又称可提前偿还的公司债券。它是指发行公司可以在债券到期之前随时通知偿还债券的一部分或全部的公司债券。这种债券在发行时一般应有通知偿还的约定,并在债券发行后的一段时期内,发行公司不得通知收回,过此期限后,发行公司若欲收回,则须事前通知持券者。发行公司的选择,通常取决于债券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变动关系。发行公司很少用现金偿还,通常采用发行新债券换回旧债券的方法,并且常常在市场利率下降时通知偿还。在通知偿还一部分债券的场合,用抽签办法确定偿还的债券编码。这种债券,使持券者处于不利地位,因为不仅长期投资者不愿意在原计划以前收回投资,而且通知偿还常是发生在利率降低的时期,该时期再投资的机会有限,因此,它的利率通常高于一般公司债券(特别是在市场利率很高而预期要下降的时期发售),否则,它的发行会遇到困难。
公司债券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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