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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医疗款

会计科目

  预收医疗款是依据《医院会计制度》设立的“预收医疗款”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2203,属于负债类科目。本科目核算医院从住院病人、门诊病人等预收的款项。医院应当按照住院病人、门诊病人等,对预收医疗款进行明细核算。

目录

政府会计制度下有关“预收医疗款”科目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据财政部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根据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2305预收账款”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230501预收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和预收病人的预交金。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23050101预收医保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

  (2)“23050102门急诊预收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门急诊病人的预交金。

  (3)“23050103住院预收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住院病人的预交金。

  根据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预收医疗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预收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预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预收医疗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预收账款”科目。

预收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预收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住院病人、门诊病人预交金,按实际预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与门诊病人结算医疗费时,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大于其预交金额,按病人补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收入”科目。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小于其预交金额,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科目;退还病人差额的,还应按退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住院病人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医疗费时,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大于其预交金额,应按病人补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病人欠费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科目,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如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小于其预交金额,应按病人预交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病人应付的医疗款金额,贷记“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按退还给病人的差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向住院病人、门诊病人等预收但尚未结算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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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医院会计制度.pdf|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10118/001e3741a2cc0e9f412d01.pdf
[2].  关于印发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   https://czt.hunan.gov.cn/czt/ztzl/kjxxw/zcfg_1/201904/t20190424_5320735.html

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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