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医保款
会计科目
预收医保款是医院在政府会计制度规定的“2305预收账款”科目下设置的“预收医保款”明细科目,科目编号为23050101,核算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
预收账款科目解读
2305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预先收取但尚未结算的款项。
预收账款是单位根据合同规定或交易约定,在尚未发出商品和提供劳务前,基于业务风险和财务安全考虑向购买方预先收取的款项,待交易实现后进行结算的一种手段。如果预收账款不多的业务,我们可以简化归并在应收账款中核算。
定金和预收账款虽然都根据合同约定有预收性质,但二者法律效力完全不同,定金带有惩罚性质和担保作用,一般一次性取取,不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预收账款则可以分期收取,并不具备惩罚和担保作用。
预收账款是一个比较敏感的科目,有时甚至挂了若干年都没有消掉,主要是不想开票确认收入,规避和迟滞缴税的现实义务。对于预收账款的确认时点,税务部门是有明确规定的。所以挂账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单位是会引起税务稽查的浓厚兴趣。
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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