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入资金
调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因平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而从基金结余和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术语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原公共财政预算,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更名为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设预算周转金和年终结余。
财政: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或分配)活动,是国家或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集中性分配。不难看出,国家主体性是财政最本质的内涵和特征,财政的其他内涵和特征则是由国家主体性派生的。因而,财政也可简称为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和分配关系。
应该指出的是,财政是以政府为主体的收支活动,是就财政一般而言的。财政收支活动体现了政府与其它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这种利益关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具有不同的性质,这是不同社会制度下财政的特殊性。完整的财政概念应是一般和特殊的统一。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