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摊销法
分期摊销法是指,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该方法一般适用于经常使用或使用次数较多的周转材料,如脚手架、跳板、塔吊轨及枕木等。
分期摊销法的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周转材料每期摊销额=周转材料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使用期限
举例:某工程领用脚手架一批,计划成本10000元,预计使用16个月,预计残值率为10%,计算本月周转材料摊销额。
周转材料每月摊销额=10000×(1-10%)/16=562.5(元)。
分期摊销法的会计分录
采用分期摊销法周转材料报废时,报废当月补提摊销额:
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周转材料——摊销
收到报废材料的处置金额: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废材销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周转材料科目冲销:
采用分期摊销的周转材料在摊销完成或报废后,需进行周转材料明细科目冲销
借:周转材料——摊销
贷:周转材料——在用
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的材料物品。企业的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企业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科目。
本科目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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