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
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是指,本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与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某一地区城镇居民就业状况的改善程度。
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的计算公式
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动率=[(本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100%。
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期末实有人数/(城镇期末从业人员总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期末实有人数)×100%。
城镇登记失业率概述
城镇登记失业率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占期末城镇从业人员总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计算公式为:
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从业人员总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0%
其中:
期末城镇从业人员总数指辖区内城镇劳动年龄人口中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总数。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包括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和使用的农村劳动力。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有非农业户口,在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
作用和用途:城镇登记失业率反映一个国有或地区一定时期内可以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数中实际失业人数所占的比重,是政府调控经济的四大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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